(2017)晋0525执恢102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毋祥富与周村镇下掌村村委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泽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泽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25执恢102号申请执行人毋祥富与被执行人泽州县周村镇下掌村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2013)泽民初字第1041号民事调解书,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泽州县周村镇下掌村村民委员会给付所欠申请执行人毋祥富的欠款5万元。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20000元欠款后,以该村委现在无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剩余30000元欠款。本院经查询后,于2016年6月30日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被执行人泽州县周村镇下掌村村民委员会主动向本院交付了30651元执行款(含30000元欠款及651元申请执行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17)晋0525执恢102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