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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125民初29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田文黄与杨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文黄,杨莉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口 头 裁 定 书(2017)皖1125民初2908号原告:田文黄,男,1984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五河县,被告:杨莉,女,1991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定远县,本院于2017年6月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李松独任审判,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田文黄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田文黄撤回起诉不违返法律规定应准许,口头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田文黄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田文黄负担。审判员 李 松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陈文飞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