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125民初29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田文黄与杨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文黄,杨莉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口 头 裁 定 书(2017)皖1125民初2908号原告:田文黄,男,1984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五河县,被告:杨莉,女,1991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定远县,本院于2017年6月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李松独任审判,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田文黄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田文黄撤回起诉不违返法律规定应准许,口头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田文黄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田文黄负担。审判员 李 松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陈文飞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