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637执保4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博野县三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代少伟买卖合同纠纷裁定书
法院
博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博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裁 定 书(2017)冀0637执保48号申请人:博野县三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雄被申请人:代少伟,男,1977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博野县。被申请人:邓卫贞,女,1977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博野县。本院在审理博野县三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与代少伟、邓卫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博野县三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询、控制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冯哲辉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苑 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