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881民初1434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9-03
案件名称
马晓武与邓翠红、胡小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钟祥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钟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晓武,邓翠红,胡小高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881民初1434号申请人:马晓武。被申请人:邓翠红,被申请人:胡小高。申请人马晓武与被申请人邓翠红、胡小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马晓武于2017年7月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邓翠红、胡小高的银行存款40000元予以冻结。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担保。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马晓武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邓翠红、胡小高的银行存款40000元。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高贤成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李星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