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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302执恢1824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8-03-09

案件名称

周亚民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02执恢1824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与被执行人周亚民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周亚民(公民身份号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周亚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因案件执行完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六)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删除对被执行人周亚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