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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21执15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被执行人荣某、张某香、蔡某阳、谭某九、荣某军、欧五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21执15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湘0621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与被执行人荣某、张某香、蔡某阳、谭某九、荣某军、欧五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荣某已履行了全部义务。据此,本院(2016)湘0621民初74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易己然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陶珍珠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