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626民初2066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米志忠与白广利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乌审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米志忠,白广利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乌审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626民初2066号原告米志忠,男,44岁,1972年8月1日,汉族,联系方式:139XX****XX被告白广利,男,41岁,1975年1月2日,汉族,联系方式:150XX****XX本院受理原告米志忠诉被告白广利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米志忠于2017年7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白广利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米志忠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米志忠撤回对被告白广利的起诉。审判员 项鹏举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刘 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