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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14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李伟民申请执行魏金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408号申请执行人:李伟民,男,1960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魏金忠,男,1969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李伟民申请执行魏金忠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3095号民事调解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刘亚丽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