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1刑辖20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崔平受贿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日照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鲁11刑辖20号五莲县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崔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五莲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2017年6月30日,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以日检公诉商指(2017)20号商请指定管辖函,商请本院由你院管辖该案。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由你院管辖更有利于起诉及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院经研究决定,指定你院管辖该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