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204民初2624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原告曲先慧与被告刘丽丽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曲先慧,刘丽丽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204民初2624号原告:曲先慧。被告:刘丽丽。原告曲先慧与被告刘丽丽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桂艳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桂艳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王 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