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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204民初2624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原告曲先慧与被告刘丽丽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曲先慧,刘丽丽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204民初2624号原告:曲先慧。被告:刘丽丽。原告曲先慧与被告刘丽丽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桂艳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桂艳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王 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