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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503执44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1-16

案件名称

通化市友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吉林恒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通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结案通��书(2017)吉0503执44号申请执行人通化市友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吉林恒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通化市友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吉林恒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12日依法受理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执行终结,予以结案。审判员  黄伟军书记员  姜 淼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