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1282执43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8-07
案件名称
肇东市新世纪苯板厂申请黄跃林买卖合同执行裁定书
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肇东市新世纪苯板厂,黄跃林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1282执43号申请执行人:肇东市新世纪苯板厂。负责人:罗宝库,个体业主。被执行人:黄跃林,男,汉族,住肇东市。肇东市新世纪苯板厂与黄跃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肇东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9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黄跃林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肇东市新世纪苯板厂于2017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本案被执行人黄跃林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肇东市新世纪苯板厂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如发现被执行人黄跃林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肇东市新世纪苯板厂可持本裁定向本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郭瑞江审判员 于 强审判员 刘德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XX飞处理过的文书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