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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03执恢3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朱忠山、买晓丽、姚金平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恢308-号朱忠山、买晓丽、姚金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朱忠山与被执行人买晓丽、姚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朱忠山以被执行人买晓丽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09)宛龙民商二初字第1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