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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404执1133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1133张政离婚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404执1133号申请人:陈均美被执行人:张政陈均美申请执行张政离婚纠纷一案,申请将钟楼区景瑞曦城7幢乙单元1602室房屋归曹子文所有。本院立案受理后,已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协助过户,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受理。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2)钟少民初字第59号民事调解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