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1391民初1099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8-01-02
案件名称
赖育强与邓海珍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赖育强,邓海珍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1391民初1099号原告:赖育强,男,汉族,1989年7月13日出生,住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被告:邓海珍,女,汉族,1982年3月4日出生,住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原告赖育强与被告邓海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9日立案受理。原告赖育强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赖育强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薛银标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陈 露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