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26执151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雷明霞与向才云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6执151号杨静、向才云:本院执行的申请人雷明霞与被执行人杨静、向才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杨静、向才云于2017年7月3日已按(2016)湘0726民初150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