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3执38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萍乡烯腊神话音乐广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萍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赣03执38号之一萍乡烯腊神话音乐广场:本院于2017年6月2日立案执行的(2017)赣03执3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执行人你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6)赣03民初52号民事判决,你公司应当支付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35000元及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753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218.8元。因你公司已于2017年6月9日支付39004.48元(含迟延履行期间利息563.1元、申请执行费469.58元),本案侵犯著作权的96首音像作品也已经删除。故你公司已经履行完毕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