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藏2522执7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懂天文等申请平顶山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先予执行普通执行先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札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札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懂天文,马国英,董天会,齐福林,柴长青,次仁平措,次仁多吉,唐元东,陈福昌,仓木拉,朱泽林,李建兵,齐福军,吴尧,平顶山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网阿里供电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札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藏2522执7号申请执行人懂天文,男,30岁,1986年5月10日出生,证件号码622301198605103093,汉族,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永昌镇羊桶五组41号,手机号码1536094****申请执行人马国英,男,39岁,1978年4月7日出生,证件号码622924197804072018,汉族,地址甘肃省广河县买家巷镇马甲咀村新庄西社13号,手机号码1388907****申请执行人董天会,男,38岁,1978年9月20日出生,证件号码622301197809202830,汉族,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永昌镇羊桶村五组41号,手机号码1521413****申请执行人齐福林,男,22岁,1994年11月27日出生,证件号码622326199411273432,汉族,地址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多神乡龙沟村七组4号,手机号码1510135****申请执行人柴长青,男,45岁,1972年3月1日出生,证件号码622301197203011757,汉族,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手机号码1521414****申请执行人次仁平措,男,50岁,1967年3月19日出生,证件号码542522196703190411,汉族,地址西藏自治区札达县香孜乡,手机号码1399351****申请执行人次仁多吉,男,43岁,1973年10月14日出生,证件号码542522197310140012,汉族,地址西藏自治区札达县香孜乡,手机号码1399351****申请执行人唐元东,男,34岁,1982年12月6日出生,证件号码513623198212062251,汉族,地址四川省武胜县赛马镇雀林村4组12号,手机号码1839851****申请执行人陈福昌,男,44岁,1972年7月20日出生,证件号码510922197207205855,汉族,地址四川省射洪县太兴乡老岗磨村13号,手机号码1508252****申请执行人仓木拉,女,35岁,1981年5月27日出生,证件号码542327198105270083,汉族,地址西藏昂仁县秋窝乡南木加热村,手机号码1510935****申请执行人朱泽林,男,44岁,1972年8月20日出生,证件号码622301197208203918,汉族,地址甘肃省武威是凉州区五河乡沙金村五组37号,手机号码1588907****申请执行人李建兵,男,25岁,1991年9月10日出生,证件号码620522199109100913,汉族,地址甘肃省泰安县兴丰乡,手机号码1399351****申请执行人齐福军,男,33岁,1983年10月20日出生,证件号码622326198310203457,汉族,地址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朵什乡龙沟村七组1号,手机号码1399351****申请执行人吴尧,男,30岁,1987年3月10日出生,证件号码622323198703103116,汉族,地址甘肃省古浪县黑松驿镇茶树台村二组103号,手机号码1388458****诉讼代理人齐福军,亲友。诉讼代理人董天会,亲友。被执行人平顶山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东风路2号,固定电话0375276****法定代表人范永刚。被执行人国网阿里供电有限公司,地址西藏自治区狮泉河镇,手机号码1398907****法定代表人郭自路。本院在审理懂天文、马国英、董天会、齐福林、柴长青、次仁平措、次仁多吉、唐元东、陈福昌、仓木拉、朱泽林、李建兵、齐福军、吴尧申请平顶山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网阿里供电有限公司的先予执行一案中,懂天文、马国英、董天会、齐福林、柴长青、次仁平措、次仁多吉、唐元东、陈福昌、仓木拉、朱泽林、李建兵、齐福军、吴尧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并已提供担保。本院认为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一、被告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5日之前支付齐福军等20名原告务工资共计586854元(伍拾捌万陆仟捌佰伍拾肆元整);二、被告平顶山华辰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5日之前支付原告齐福军因追索劳务工资所产生的实际损失5000元(伍仟元整)。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执行员 次仁罗布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拉姆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