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2802执296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7-14
案件名称
赖增章与李生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令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赖增章,李生海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青2802执296号申请人赖增章,男,汉族,1952年5月20日出生。被执行人李生海,男,汉族,1982年9月11日出生。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德令哈市人民法院(2016)青2802民初433号民事调解书,于2016年12月7日向被执行人李生海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查明青HB03**号车辆在被执行人李生海之妻杨连兄名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杨连兄所有的青HB03**号车辆手续。二、冻结期限为12个月(自2017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2日)。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赵海瑛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汪正凯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