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1223执恢16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罗某申请李某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宕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宕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宕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甘1223执恢16号申请执行人:罗某被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依照宕昌县人民法院(2013)宕(沙)民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由李某偿还罗军旺借款本金等计35400元。本案于2017年7月3日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