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02执恢12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王启艳与赵凤坤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启艳,赵凤坤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恢128号申请执行人王启艳。被执行人赵凤坤。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40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6年8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已自行和解且已履行完毕,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409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潘晓东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李化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