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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02执恢128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王启艳与赵凤坤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启艳,赵凤坤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恢128号申请执行人王启艳。被执行人赵凤坤。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40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6年8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已自行和解且已履行完毕,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409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潘晓东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书记员  李化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