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9刑他23号
裁判日期: 2017-07-03
公开日期: 2017-08-18
案件名称
郑某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决定书
法院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宁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批 准 延 长 审 理 期 限 决 定 书(2017)闽09刑他23号��南县人民法院:你院2017年6月26日关于屏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请求本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的报告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该案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你院收到此决定书后,即书面通知控辩双方。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