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721刑初29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9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吕林霞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1,吕林霞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刑 事 附 带 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1721刑初296号公诉机关西平县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1,女,1970年9月8日出生,回族,住西平县。被告人吕林霞,女,1956年6月13日出生,回族,小学文化,务农,住西平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2017年2月6日被西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7日被依法执行逮捕。辩护人田炳兰,河南忠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西检公诉刑诉[2017]2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林霞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某1以被告人吕林霞的伤害行为给其造成损害为由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如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1、被告人吕林霞及其辩护人田炳兰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2月17日9时许,被告人吕林霞及其家人与被害人李某1及其家人因宅基地建围墙发生争执,双方相互吵骂,后被告人吕林霞用头将李某1顶倒在地,致使刘勇受伤。经西平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被害人李某1的损伤属轻伤二级。针对上述指控事实,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林霞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依法判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1请求:要求被告吕林霞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四万元。被告人吕林霞辩称事发时被害人先动手的,对于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被告人吕林霞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林霞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但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吕林霞认罪,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好,建议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17日9时许,被告人吕林霞及其家人与被害人李某1及其家人因宅基地建围墙发生争执,双方相互吵骂,后被告人吕林霞用头将李某1顶倒在地,致使刘勇受伤。经西平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被害人李某1的损伤属轻伤二级。另查明,被害人李某1于1970年9月8日出生,事发受伤后在���平县中医院住院治疗23天,花费医疗费5381.66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交,并经法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一、被告人吕林霞的供述与辩解:2016年12月17日上午,具体几点我记不清楚,在我家房子后面,俺填的坑,我家找工人沏院墙里,我正在家哩,我爱人回来告诉我,李某2的爱人李某1扒咱砌的墙哩,我就从家出来,看见李某2的爱人李某1正在扒俺家的院墙,我说:“你为啥扒俺的墙。”李某1说:“你眼瞎啊,你占着俺家的地方,从这朝东都是俺家的,是老队长批的。”就因为这我们两个相互对骂,我二女儿李某7也过去和他们对骂,李某2将工人骂走。我大女儿李某5也过去了,也和他们对骂,我和我大女儿、二女儿都从砌墙院内出来,李某2的儿子李家齐抓住我的衣服,我让他打我,他没有打我,李某1将她儿子拉走,我用双手推李某1,李某1抓住我的两个胳膊甩我,我们两个都倒地上,都是仰面倒地上了,我就不知道了。后来到中医院下车我吐了,给我量血压,我的血压高,我也没有啥外伤。二、被害人李某1的陈述:俺家是平房,有一个院,我和我爱人没有在家住,是我四婶苏葛在那住,前面的空院是我家买林霞家的,我家将空院前面、东面地基都砌起来了。我家东边我家空院、林霞现在砌的墙围的院都是生产队的水坑,空院我家也填的有土,我家房子东边,我家的水坑,空院我家也填的有土,我家房子东边,我家填土种的有树。结果吕林霞家拉院墙,应该拉到空院齐,而他家继续往北拉。他家找的工人在砌墙。2016年12月17日上午,我和我爱人回家,看到吕林霞家人让工人正在砌墙,我们两个人在空院那站,让工人喊吕林霞他们,领工工头正打电话哩,一会,吕林霞的男人过来了,我就喊他,告诉他,要是砌墙,只能和我家空宅子齐,不能往北砌,北边坑是我家填的土,他不同意。他回家喊他的家人,一会、吕林霞和两个女儿都从家出来,其中大女儿手里掂个砖,我让她用砖砸我,她说我砸我自己。我和她们三个妇女对着骂,最后我就不吭气。他们三个人就到我家空宅子大门口那,我爱人上前和他们吵,我将我爱人推一边了,吕林霞的两个女儿推着吕林霞,吕林霞用头朝胸部拱,将我拱到了,我仰面倒地上了,屁股蹲到水泥板上,后脑磕砖头上了,吕林霞倒我身上我就记不清了,后来怎么到西平县中医院我也说不了。三、证人证言(1)证人李某2的证言:今天上午九点半左右,我妻子李某1被人推倒受伤了。因为我们二队队长李继坤拉院墙时把院墙延伸到我家宅基地上了,我前两天就已经给李继坤说不让李继坤盖了,当时他们也停了,今天上午我家人给我打电话说李继坤又开始拉院墙了,我就带着我妻子李某1和儿子李某4一起回家去看,当时我让我儿子先回家了。我和我妻子过去不让他们垒院墙,李继坤说地是他们的,我说他们垒院墙占住我的地方了,因此我们双方吵起来了。因为李继坤垒院墙的地方占到了我们的宅基地,我妻子就把李继坤垒到我们地方院墙上的砖扔了两块,之后我们双方吵得更激烈了,李继坤要动手打我,我儿子看到后也到现场了。之后,李继坤把他妻子吕林霞也喊了过去,林霞到现场后就骂谁推她家院墙了,我妻子李某1也接上腔双方对骂起来,林霞的两个闺女也在附近听到后也过去吵骂,我们骂不过就站在自家门口,林霞和她两个女儿到我家门口骂。我们两家离得很近一墙之隔。林霞和他两个女儿到我家门口时,林霞的大女儿还���个砖,我说你还拿砖砸我呀,林霞的大女儿随即把砖扔了并让我打她,我说你打我呀,我们双方都没有动手。当时林霞用头去顶我,我妻子看到后把我拉一边了,林霞用头顶住我妻子胸部,将我妻子顶倒了,林霞和我妻子都倒地了,我妻子倒地时脸朝上,林霞在我妻子身上趴住,林霞看我妻子摔在地上了,她从我妻子身上往北翻身仰面也躺在地上了,之后我就报警了,报警之前我先打120,120车到之后林霞和我妻子都去医院了。我妻子到医院检查发现后脑皮下水肿、尾骨骨折。(2)证郭某英的证言:2016年12月17日早上我爱王某林出去办事去了,我在家休息,听到外面有人吵架,我才起床,我又吃吃饭,听到外面不吵来,我就从家出去,旁边站许多人李某2州空宅子的大门前面躺着两个妇女,吕林霞挨李某2州家空宅子门那躺,仰面躺这哩李某2州的爱李某1勇在���林霞南面躺着,具体怎么躺我记不清了,停一会,有人用担架将他们两个人抬走了。我就回家了。(3)证王某林的证言:2016年12月17日早上,我在家做好饭,我吃了饭才出去,我是开着三轮电动车去拉些沙铺路哩,我从家出去的时候,见到吕林霞家拉院墙工人正在干活。等到我拉着沙回来,见到吕林霞李某2州的爱李某1勇都仰面躺李某2州空房子大门前面李某2州的爱人在吕林霞南面,吕林霞在北边,两个人离得很近,一会救护车过来,将他们两个都拉走了。又停了一会,派出所警车也过来了,那两个妇女都拉走了。我没有看见他们有啥伤。(4)证吕某1珍的证言:2016年12月17日上午我从家出来办事路李某2州家那,见李某2州李某2州的爱李某1勇和李继坤吵架李某2州李某1勇不让李继坤干活的人砌墙,李继坤就回家了,一会李继坤的爱人和她的小女��就出来了,各自在各自的空宅子里相互对骂。骂着骂着,李继坤的爱人和他两个女儿从他家空宅子出来,李某2州的空宅子前面李某1勇和他的儿子都从空宅子出来,到空宅子前面的门口那,相互对骂,李继坤的爱人低着头说你打我吧,用头李某1勇身上顶,李某1勇顶倒地上,李继坤的爱人也倒地上,都是仰面躺着,头朝西。后面120车过来见他们拉走了,派出所过去,我当时在现场,派出所还问情况。(5)证李某3州的证言:2016年12月17日上午,我听到有人吵架,我就从家里过去来,当时我李某2州,嫂李某1勇,还有他们小李某4琪在我哥的空宅子哩和李继坤,李继坤的爱人林霞及两个女儿,相互对骂,我就上前拉我哥和我嫂子,不让他们再吵,我也劝李继坤的爱人及两个女儿别吵架,他们都不听,还是相互骂,林霞和她两个女儿和我嫂李某1勇相互骂。吵一会���林霞大女儿从她家空宅子跑出来,到我哥家空宅子前面拎一个砖,到我哥家空宅子哩,我嫂李某1勇说:“你砸谁,砸吧。”林霞大女儿说:“我砸我自己不中啊,她将砖扔了,就从空宅子里出来了,这时林霞和她两个女儿就在我哥空宅子前面骂,我嫂李某1勇说,我也骂不过你们,你们成骂来,他们三个往东没走多远,他们三个就拐回来了,林霞低着头说,你打我吧,你打我吧,往前用头顶着我嫂子胸口,我嫂子仰面倒地上,林霞顺势爬到我嫂李某1勇身上,后向北翻身仰面躺楼板上了,他们两个都是头朝西。后来有人打120,报110了120车过来将他们两个拉走了,我就回家了。(6)证李某4琪的证言:2016年12月17日上午八九点钟,我父李某2州,母李某1勇喊我说回老家哩,我就开车带着他们两个,从汤买赵后面一个水泥路去俺庄,到俺庄正修路里过不去,我父母先下车去我家了,我停好车,也步行回俺家,快到我家的时候,听到有人在骂我妈,我就赶紧跑过去,我就拉我妈,不让我妈给他们骂,我过去的时候,李继坤的爱人吕林霞和她的两个女儿,大女儿叫果子,小女儿叫妮子,正在和我母亲吵着对骂里,我母亲在我家空宅子哩,他们在他们家空宅子哩,妮子就提着我的名字李某4琪你去死,我问他你为啥骂我,他就骂李某4琪我尻你娘。我就骂:妮子我尻你娘。果子说李某4琪你不能骂,我说:妮子骂我,我为啥不能骂他。这时候李继坤,吕林霞,果子,妮子一起骂我和我母亲。我父亲说:你们骂哩。他们四个人骂我们三个,连我父亲骂着,我爸说,你占着我家的宅子里,你们还骂我们,李继坤说那是你们的地方?我父亲说:“树跟前就是俺的地方。”你们都占着了。就因为这,我父亲说俺的,李继坤说是他的。李继坤���二组都是他的。我说二组都是你的,就没有俺的,这面说着,果子和妮子骂着我,我拉我妈我爸说:咱不理他们,骂的都是她的,果子从他家空宅子哩跑出来,从他空宅子门口拎个砖到我家空宅子门口那站着了,我一直在空宅子大门口里面站,我母李某1勇害怕我被砸将我往里面拉,我妈到我家大门外问果子,你砸谁哩,果子说:“我砸我自己哩,他们三个站俺空宅子前面和我母亲对着骂,骂一会,我看到吕林霞低着头用头顶我母亲的胸部,将我母亲顶到,吕林霞顺势趴我母亲身上,后翻身仰面躺在我母亲北边,我母亲也是仰面倒地上了。我就到我母亲跟前问我母亲,我母亲说她头晕,我赶紧让我爸打120,120过来将我母亲、吕林霞拉走了。我开着车跟着120去医院了。(7)证人李某5的证言:那天上午九时许,我正在我家洗衣服,听到有人说,有人给你母亲��你妹子生气来,我就赶紧跑步到我母亲那,我看到我母亲吕林霞和我妹子李某7在我家屋后,我家拉院墙空宅子那和李某2、李某2的爱人李某1、李某2的儿子李某4相互对骂。我父亲李继坤在一边站着没有吭气。李某4提着李继坤的名字骂,我质问李某4李继坤的名字是你提着骂吗?李某4说:“就是我提着骂里。”李某2说就是提着李继坤名字骂,你能怎么。我生气我才和李某4对着骂。我说你有本事你打我,李某4说不是隔着墙我打了你来。我生气就从空宅子那出去到李某4空宅子大门口那,我母亲看见我过去也撵着跟过去。李某4也从他家的空宅子朝大门走,我母亲拉着我往我家方向拉,李某4拉着我母亲胳膊甩,李某1拉着李某4,李某4的手捎着我母亲右耳。我母亲就用头顶李某1,李某1用双手抓着我母亲的双肩甩,我母亲倒地上李某1也倒地上了,她们两个都头朝西,仰面躺地上。李某2打120要的救护车。我就让我爱人打110报警。120车过来,我和我母亲一起去中医院了,检查没有外伤,就是血压高,高压170,低压120,医生就安排住心脑科,住4010。(8)证人李某6的证言:2016年12月17日上午八点左右,我找的桂李的包工头(我不知道叫啥)和汤买赵的副包工头“石头”他们两个领了八九个工人来俺家垒院墙,后来工人们正在垒院墙的时候,李某2和他妻子李某1还有他儿子李某4领了十来个人站他家院子里,俺们两家的院子挨着,李某2家的院墙才垒一半。俺家的院墙才开始垒。李某1过来就问我垒院墙咋占她家的地了,我说我垒的院墙站的是我家的地,李某2先骂的我,然后我就和李某2他们家的人吵骂了起来,后来李某1说他要扒了俺家的院墙,随后他就开始推俺家垒的院墙。我看李某1开始动手推俺家的院墙,我就回屋喊我妻子吕林��和我女儿李某7,我妻子吕林霞最开始出来了,我女儿李某7也跟着出来了,出来后我们三口就和李某2的家人对骂了起来,我就让干活的工人接着垒院墙,李某2就对干活的工人说谁要是再垒他就骂谁,干活的工人就不在垒了,然后干活的工人就要离开,我拦也拦不住,后来我听说俺妻子吕林霞被送医院了,我当时只顾着拦干活的工人不让他们走哩,也不知道咋回事俺妻子吕林霞就被送医院了。(9)证人李某7的证言:2016年12月17日上午(星期六上午)八点多,我刚起床刷牙哩,我母亲正在家做饭。我父亲回家告诉我和我母亲说,说李某2一家人扒咱砌的墙,我和我母亲就从我家出来,到我家房子后面砌的院墙院内,李某2的空院和我家正砌的墙是挨着里,我家在东边,李某2家在西边。我和我母亲过去的时候,李某2的爱人李某1正用手推院墙上面的砖(放在上面,没有砌的砖),我母亲上前质问李某1你为啥推我家墙上的砖,李某1说:“你眼瞎啦。”我母亲说:“你家先砌的院墙,我家砌院墙怎会站你家的地方。”李某2说:“只管扒,别理他。”李某1要推,我母亲不让推,就因为这,我母亲和李某1相互对骂,我也接着对骂,李某2就骂:“妮子,我尻你娘。”我说:“李某2都算你来。李某2的儿子李某4从西边跑过来站他家院内砖上骂:“李继坤我尻你娘。”李某2也提着李继坤的名字骂:“李继坤我尻你娘。”李某2说:“他家没有男孩,你给他对上。”李某4骂的更起劲。我让我父亲给我叔叔打电话,我姐李某5也过去,说李某4:“李继坤的名字是你喊的,也不是你骂的。”李某4说:“我骂哩,你能怎么我。”李某4又提着李继坤的名字骂,并说:“有本事你打我。”我姐也说你打我。我姐从我家空院朝院内门口走,李某4��朝他家空院大门口走。我和母亲就跟着我姐家撵,我姐就快跑到李某4空宅子大门口那,李某4也从他家空宅子大门口出来,我母亲拉着我姐来,李某4上前用手抓我母亲的袄,甩我母亲,李某4的母亲赶紧上前推李某4,李某4用手朝我母亲耳朵上打一下,打的是右边,我母亲当时是低着头,我母亲就和李某1一起倒地上了,都是仰面倒地上,当时李某4在我母亲北边站。我姐跑走了,120车过来,将我母亲和李某1拉走,我姐和我母亲去医院了。她们走后,派出所过去,让我村的村干部李东平也过去,说下午给我们处理,我和我父亲就回家了。(10)证人李某8的证言:那天上午我在俺家盖房子,听到吵架我就过去了,我看到李某2、李某2的爱人和她儿子在李某2的空宅子里和李继坤的爱人及两个女儿(在他家空宅子)李继坤相互对骂,李继坤的爱人和李某2的爱人都从各自的空宅子出来,走到李某2空宅子前面,李继坤的爱人和李某2的爱人不知道怎么撕着在一起,我一扭头,我在看里,他们连个都倒地上,他们下面是楼板,都是仰面躺地上,一会120车过来,我帮忙将李继坤的爱人抬救护车上了,我就回家了。(11)证人吕某2的证言:我和李某2、李继坤都是一个组,都是一般关系。我和李某2家李继坤家相距一百米左右,那天上午九时许,我正在家听到外面有人吵架,我就从家出来,看到李继坤的两个女儿在李继坤盖的空院子南边路上和李某2正在吵架(李某2在其空宅子那),李某2的空宅子前面水泥板上躺两个妇女,头上西仰面躺着,我也没有看到有啥外伤。我看一会我就走了,我就回家了。(12)证人李某9的证言:2016年12月17日上午9时许,我正在里睡觉,听到外面有人争架里,我就起床到外面看,李某2和他���人在他空宅子里和李继坤,李继坤爱人吕林霞,李继坤的两个女儿在他宅子里,(两家空宅子院墙都有几十公分挨着里)相对骂,骂着骂着,吕林霞和两个女儿从空宅子里出来,到李某2大门和(空宅子)外面争吵。李某2的儿子拉着吕林霞劝他,当时李某2的亲戚也劝,我上前拉着李某2,全李某2不要吵了,停一会我和俺组吕某2说话哩,我又看里,李某2的爱人和吕林霞都仰面倒在地上,都是头朝西,吕林霞在北边,李某2的爱人在南边。一会120车过来。我帮忙将吕林霞抬上救护车。后来派出所人也来了。(13)证人刘某的证言:那天上午七点半,我就领着八个工人到西平县环城乡王店村委王店村李继坤家的后面,有一处空宅子(坑里填的土),院子也是我们拉哩,我们正在院内砌墙。有半点多,有一个男的在西边空宅子里喊我,我就过去站李继坤空宅子那��那个说话,那个人给我一根烟,他告诉我:“你们先别干了。”我就找李继坤,并告诉他,你邻居不让干了。李继坤让我们继续干。李继坤和那家人交涉,我看干不成,我就领着我们的人走了,走的时候听到他们吵架。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四、书证(1)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吕林霞个人身份情况。(2)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吕林霞2017年2月6日9时许被西平县公安局抓获归案。(3)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证实被告人吕林霞无犯罪前科,系初犯。(4)西平县公安局环城派出所出具的伤害案件现场处置登记表:证实案发后吕林霞头晕。(5)西平县公安局环城派出所出具的伤害案件现场处置登记表:证实案发后李某1尾骨疼痛、后脑勺有疙瘩。(6)关于吕林霞故意伤害一案的调解情况的说明��证实2017年元月4日下午,民警张永华通知吕林霞、李某1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到派出所进行调解,派出所民警曹礼、张永华给双方调解,正在调解过程中,吕林霞有病被送到西平县中医院进行治疗,调解被迫中断。同年同月24日上午,派出所民警张永华通知吕林霞和李某1当事人及其家属到派出所进行调解,由所长刘浩南、干警张永华给双方进行调解,没有达成协议,调解失败。五、鉴定意见西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的(西)公(伤)鉴(法)字【2016】452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实被鉴定人李某1头部、躯干软组织损伤,其中躯干损伤致尾骨骨折,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4d之规定,李某1的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六、西平县公安局出具的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证实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形。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供的证据如下:(1)出院证:证实被害人李某1住院治疗情况,2016年12月17日住院至2017年1月8日出院。(2)CT诊断报告单:证实被害人李某1伤情情况。(3)医疗费票据两张以及住院费用清单:证实被害人李某1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5381.66元情况。(4)身份证:证实李某1个人身份情况。本院认为,被告人吕林霞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的事实清楚,证据证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吕林霞的伤害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实际损失的数额为:医疗费5381.6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23天=690元、护理费:(27232.92元/年÷365天)×23天=1715.8元,误工费:23天×(11696.74元/年÷365天)=736元,交通费酌情支持300元,共计8823.5元。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身存在过错引起矛盾发生,应减轻被告人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减轻被告人20%责任,即损失共计为8823.5×(1-20%)=7058.8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合理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超出合理范围外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如下:一、被告人吕林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7年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5日止)。二、被告人吕林霞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1受伤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7058.8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张新伟审判员 侯会琴审判员 黄 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王亚茹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结合。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