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582刑初3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9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盗掘古墓葬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华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
案由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第三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陕0582刑初37号公诉机关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来省,男,汉族,1972年5月25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因吸毒于2016年12月7日被华阴市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6年12月23日因涉嫌犯盗掘古墓葬罪被华阴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华阴市看守所。被告人刘杰,男,汉族,1982年6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2016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盗掘古墓葬罪被华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华阴市看守所。被告人赵永军,男,汉族,1981年1月22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2016年12月27日因涉嫌犯盗掘古墓葬罪被华阴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华阴市看守所。被告人唐永烈,男,汉族,1981年11月28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因吸毒于2016年12月10日被华阴市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6年12月23日因涉嫌犯盗掘古墓葬罪被华阴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华阴市看守所。被告人刘照云,又名刘荣,男,汉族,1973年1月9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2017年3月22日因涉嫌犯盗掘古墓葬罪被华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华阴市看守所。华阴市人民检察院以阴检诉刑诉(2017)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犯盗掘古墓葬罪,于2017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王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初,被告人唐永烈发现华阴市华山镇坡上村北边麦地里有古墓,后通过电话联系张来省、刘杰等人盗墓。同年11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唐永烈伙同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和刘照云五人携带准备好的铁杆、铁锨、布绳等盗墓工具从华山镇五方乡大城村赶到坡上村北边麦地里,随即五人用盗墓工具在麦地里进行探墓,探到一个古墓后,五人合伙用铁铲向地下挖了一3米左右的盗洞,张来省一人顺盗洞爬进古墓葬内挖掘墓室,同时寻找文物,其他四人在地上合伙吊从墓室里清理出来的泥土。约半小时后,张来省从古墓葬内盗出一面古铜镜和一陶罐,由于五人挖土不当造成陶罐破裂,后五人一同将破裂的陶罐及被挖开的古墓葬用土填埋好后逃离现场。次日,五人又到坡上村北边麦地盗墓时,被群众发现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当场将刘杰抓获。经渭南市文物旅游局渭认字(2016)18号认定:盗掘现场为唐代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经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2017)陕文鉴字011号认定:被盗掘的古铜镜是减地双凤纹唐代铜镜,属三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永烈、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刘照云的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并提供证人证言、现场示意图、现场指认照片、辨认笔录、鉴定意见、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证据对指控事实予以证明,要求本院依法惩处。建议对被告人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被告人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述清楚,表示认罪,希望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初,被告人唐永烈发现华阴市华山镇坡上村北侧的麦地里有古墓,后电话联系张来省、刘杰等人盗墓。同年11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唐永烈、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和刘照云五人携带准备好的铁杆、铁锨、布绳等盗墓工具到坡上村北侧的麦地里,五人用盗墓工具在麦地里进行探墓,探到一个古墓后,五人合伙用铁铲向地下挖了一处深3米左右的盗洞,张来省顺盗洞爬进古墓内挖掘墓室、寻找文物,其他四人在地上合伙吊起从墓室里清理出来的泥土。约半小时后,张来省从古墓内盗出一面古铜镜和一个陶罐,由于陶罐破裂,后五人一同将破裂的陶罐及被挖开的古墓用土填埋好后离开。次日,五被告人又到坡上村北边麦地盗墓时,被群众发现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后当场将刘杰抓获。经渭南市文物旅游局渭认字(2016)18号文物认定:经对华阴市华山镇坡上村六组被盗掘现场进行勘查调查,认定盗掘现场为唐代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经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2017)陕文鉴字011号报告认定:被盗掘的古铜镜是减地双凤纹唐代铜镜,属三级文物,此种减地双凤纹唐代铜镜出土和存世量较少,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被盗掘的古铜镜已经过华阴市公安局桃下派出所移交给华阴市文物旅游局。另查明,2016年12月9日,被告人唐永烈投案自首,2017年3月22日,被告人刘照云投案自首。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明:1、证人卫某某证言,2016年11月13日,他在家约朋友闲聊。22时左右,朋友卫某1到他家,说其送朋友回来时走到坡上村北路口发现路口南边,南北路的东边有手电的灯光,怀疑有人盗墓,通过摩托车的灯光发现有三四个人在地里。2、证人卫某1证言,2016年11月13日晚8时多,他和朋友在卫某某家喝酒,9时左右他骑摩托车送朋友去县城,10时左右回来经过坡上村北公路井房时发现地里有动静,也看到地里有几个长杆子,他就想到派出所到村里调查说有人盗墓的事,他估计是盗墓贼,具体几个人不清楚,他骑车回到卫某某家,告诉卫某某有人盗墓。3、证人卫某2证言,2016年11月份一天晚上21时左右,他到村北边闲转,路过他家麦地时发现有几个人在地里,他怀疑是盗墓贼,也害怕这些人破坏地里的庄稼,他就朝那几个人喊不准在地里胡弄,有两个陌生人走近说“叔,不弄”,并拿了一百元现金给他,他开始不愿收,但经不住劝就收了钱回家。因为天黑,他没有记住这些人长相。4、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方位图,证明公安机关勘查现场位于华山镇坡上村北侧、进村路东侧的盗掘古墓现场情况。5、指认现场、指认作案工具、指认赃物照片,证明被告人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分别指认位于华山镇坡上村北侧、进村路东侧的盗掘现场;被告人刘杰指认藏匿作案工具位置,指认被盗取物品铜镜;被告人刘杰、张来省、赵永军、唐永烈分别指认作案工具。6、扣押物品清单,证明民警从被告人刘杰处扣押圆锥形桶铲、长条形铁探杆、T字形铁钎、圆柱形铁铲、铁锨和布绳等作案工具。7、辨认笔录,证明被告人张来省、唐永烈、赵永军分别从十件不同的铜镜中辨认盗取的铜镜。被告人张来省分别从十张不同的男性照片中辨认出同案犯是唐永烈、刘杰、赵永军、刘照云;被告人刘杰分别从十张不同的男性照片中辨认出同案犯赵永军、唐永烈、张来省、刘照云。唐永烈分别从十张不同的男性照片中辨认出同案犯刘杰、张来省、赵永军、刘照云。赵永军分别从十张不同的男性照片中辨认出同案犯刘杰、张来省、唐永烈、刘照云。刘照云分别从十张不同的男性照片中辨认出同案犯赵永军、张来省、刘杰、唐永烈。8、提取笔录、涉案文物移交清单,证明民警从赵永军处提取了盗掘古墓时挖出的直径18CM,背面有不明显花纹,表面有绿锈的铜镜一枚;该铜镜已经华阴市公安局桃下派出所移交给华阴市文物旅游局。9、华阴市文物旅游局关于坡上村文化遗迹遭盗掘现场勘查的回复,证明初步认定位于坡上村进村路东侧的现场被盗掘的文化遗迹为古墓葬。10、渭南市文物旅游局渭认字(2016)18号文物认定:经对华阴市华山镇坡上村六组被盗掘现场进行勘查调查,认定盗掘现场为唐代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11、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2017)陕文鉴字011号报告认定:被盗掘的古铜镜是减地双凤纹唐代铜镜,属三级文物,此种减地双凤纹唐代铜镜出土和存世量较少,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12、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的身份情况。13、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证明被告人张来省于2016年12月7日被华阴市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被告人唐永烈于2016年12月10日被华阴市公安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14、破案经过、华阴市公安局桃下派出所证明,证明2016年12月9日被告人唐永烈系自动投案;2017年3月22日刘照云到华阴市公安局桃下派出所投案。15、被告人张来省供述与辩解,2016年11月上旬的一天,唐永烈给他说坡上村的麦地里有探墓的探口,让他去挖墓,他告诉了刘杰和刘荣。三四天后的一个晚上8点左右,刘杰接了唐永烈的电话后和刘荣找他一起去唐永烈家,时间不长赵永军也来了,他们五人拿着探墓工具到了坡上村北边的麦地里用探墓杆就在地里探墓,探到墓后他们轮流用大铲子挖,挖了大概四米深的洞。他钻进洞里在下面继续挖,把挖出的土装进带来的蛇皮袋子,其他四人在上面将土吊上去。挖到墓室里边他找到一个铜镜,给其他四人看后回去将铜镜放在唐永烈家,后来放到赵永军家。次日晚他们五人从唐永烈家拿着工具又到五方坡上村北边麦地里继续探墓,来了一个老汉说刚把地平了,你们又来。他、唐永烈和老汉谝了一会,老汉走了。不久警察就来了抓了刘杰,他和刘荣、唐永烈、赵永军跑了。探墓时唐永烈选择地点,他和刘杰负责指导有没有古墓以及具体怎么挖。16、被告人刘杰供述与辩解,2016年11月13日晚20时左右,张来省打电话叫他、刘照云一起去五方坡上村挖墓。他开车接了刘荣、张来省。五人聚齐到唐永烈家后唐永烈拿出盗墓用的探杆、铁锨、手电、绳等工具,他们拿上工具在唐永烈的带领下到了坡上村北200米处路东的麦地。他们每人拿着探杆进行探墓,张来省探到墓后给他们划定了一个直径60公分圆形的范围,他们向下挖了大概3米左右,张来省下去用铁锨继续挖,他们四人都在上边吊土。张来省从古墓里爬出来时拿着一个铜镜,他们用土回填洞子时把一个破瓦罐也给埋了。将盗墓工具拿到唐永烈家,随后就各自回家。第二天晚上,他们五人继续在前一晚的麦地里寻墓时,来了一个60多岁的老汉说刚把地平了,你们又来了,唐永烈过去跟老汉谝了一会老汉就走了。不久民警就来了将他抓住,张来省、赵永军、唐永烈、刘荣跑了。17、被告人赵永军供述与辩解,大概2016年11月上旬的一天张来省给他说晚上去盗墓,他同意了。晚上张来省、唐永烈、刘杰、他还有另外一个不认识的从唐永烈家拿了盗墓工具就去五方西边一个村子的麦地里寻墓。他们先用探杆探墓,找到了一个古墓,张来省给他们确定往下挖的地点,他们五人就开始轮流用盗墓的大铲开始挖。挖到墓室跟前时张来省就从挖的盗洞下去在下边挖,并将挖出的土装进带来的蛇皮袋子里,他们四人轮流在上边吊。挖到墓室里张来省找到了一面铜镜,他们五人用手电照着看了看,收拾工具回去将铜镜放在唐永烈家。第二天晚上他们五人聚齐后又去那块麦地里拿着杆子继续寻墓,一个60多岁的老汉来了说其刚把地平了,你们又来。他看到张来省和老汉谝了一会,老汉就走了。再过了一会警察就来了,逮住了刘杰,他和张来省、唐永烈、还有一个小伙跑了。警察找他时,他告知警察铜镜在他家,警察从他家提取到了盗掘出的铜镜。18、被告人唐永烈供述与辩解,2016年11月份的一天,同村的永利告诉他坡上村北边有墓,他去看到麦地里有挖过后填埋的痕迹,就叫张来省一起盗墓。11月12日晚8时,他叫了张来省,张来省叫了刘杰、赵永军、“荣”,五人拿着张来省等人拿来的工具,一起走到坡上村村北的麦地里,拿着探杆探墓,探到墓后用铁锨挖出墓洞。张来省下到墓洞里找到一个锈了的铜镜和一个瓦罐,因不小心把瓦罐弄破了就在填墓洞时把瓦罐也埋了,铜镜先拿到他家后放到了赵永军家。第二天晚上他们五人拿着盗墓工具又到坡上村北边麦地里探墓,11点多来了一个老汉看到他们在地里,老汉就埋怨他们在地里挖洞,刘杰给老汉100元,老汉拿钱走了。不久警察来了把刘杰抓住,他和张来省、赵永军、“荣”跑了。2016年12月9日,他到华阴市公安局桃下派出所投案自首。19、被告人刘照云供述与辩解,他又名刘荣。2016年11月份的一天,刘杰叫他一起去挖古墓,他坐着刘杰开的车接了张来省到了五方找到唐永烈和一个不认识的小伙,拿了盗墓工具到一个村子北面,唐永烈说进村路东边麦地里有古墓。他们拿着探杆在一个有井房的麦地里探墓,探到古墓张来省确定下挖的地点。他们先用铁锨朝下挖,然后轮流用盗墓专用大铲继续往下挖了大概三米深。快挖到墓室跟前时张来省就从盗洞下去在底下挖,挖的土装入蛇皮袋子,其他四人轮流用向上吊。挖到墓室里面后张来省找到一个铜镜并用手电照着铜镜让他们看,他们回填了盗洞、收拾工具回到唐永烈家将铜镜放在唐永烈家。第二天晚上他们五人又去那块麦地寻墓,来了一个老汉喊不让在地里挖,张来省和一个人去跟老汉说话,后来老汉走了。过一会警察来了,他们就扔下盗墓工具分散跑了,过了两三天他听说刘杰当晚被抓了。他跑回山阳老家躲起来,警察找他时给他媳妇说希望他投案自首,他看躲不过去就到派出所投案了。以上证据,本院予以综合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来省、刘杰、赵永军、唐永烈、刘照云在盗掘古墓葬的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唐永烈、刘照云能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永军能给司法机关指认文物藏匿地点、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来省、刘杰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作案工具,应予没收。为维护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惩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分子,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来省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二、被告人刘杰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三、被告人赵永军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7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2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四、被告人唐永烈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四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五、被告人刘照云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24日起至2026年2月2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六、作案工具圆锥形桶铲、长条形铁探杆、T字形铁钎、圆柱形铁铲、铁锨和布绳等,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冉 强人民陪审员 万西凤人民陪审员 辛小利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书 记 员 苗晨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