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903执80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周忠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忠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浙0903执800号被执行人周忠,男,公民身份号码330903197010173914,汉族,住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长坑村庙湾大庙湾74号。本院作出(2016)浙0903民初18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周忠应向申请执行人於满慧归还借款70000元,但周忠未自觉履行,本院于2017年3月27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周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周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