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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621民初97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1-09

案件名称

夏文学与刘万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鲁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鲁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夏文学,刘万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民事裁���书(2017)云0621民初972号原告夏文学,男,汉族,生于1957年9月8日,文盲,农民,云南省鲁甸县人,住鲁甸县。被告刘万林,男,汉族,生于1987年10月5日生,小学文化,农民,云南省鲁甸县人,住鲁甸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夏文学诉被告刘万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夏文学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季清浒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丁正喜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