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606民特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伍英申请宣告公民死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伍英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606民特73号申请人:伍英,女,1936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申请人伍英申请宣告公民叶联欢死亡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伍英称,叶联欢于1982年8月离家后,至今未归。经多方寻找,一直没有音讯,生死不明。现申请宣告叶联欢死亡。经审理查明:叶联欢,女,196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XXX,系申请人伍英的女儿。叶联欢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越境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至今仍无音讯,已注销户口。叶联欢的父亲叶让流于2008年10月25日死亡,叶联欢失联前未婚未育。本院于2016年7月28日在《法制日报》发出寻找叶联欢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已届满,叶联欢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经本院依法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现公告期间已满,但叶联欢依然下落不明,故本院对叶联欢死亡的事实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宣告叶联欢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刘 兴审判员 何 瑾审判员 潘惠仪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钟 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