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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1刑申5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8-02

案件名称

邓晓冬故意伤害罪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非法侵入住宅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7)黑01刑申55号邓长海:你因你儿子邓晓冬故意伤害一案,对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2016)黑0129刑初6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及本院(2017)黑01刑终20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不服,以谢向洪父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邓晓冬未实施伤害行为,原判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有错误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原判认定被告人邓晓冬在厮打过程中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本案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谢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人及你的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延寿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鉴定意见书、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意见书等相关书证证实,能够认定邓晓冬实施了伤害行为,并致人轻伤的后果。原判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并无不当,二审判决应予维持。你提出被害人谢某某父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可向相关部门提请解决。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理的情形,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