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辽01刑更221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阿牛瓦落运输毒品减刑刑事裁定书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阿牛瓦落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1刑更2216号罪犯阿牛瓦落,男,1968年4月4日出生,彝族,出生地四川省西昌市,文盲,现在辽宁省沈阳造化监狱服刑。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17日作出(2014)西刑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阿牛瓦落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辽宁省沈阳造化监狱于2017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执行机关辽宁省沈阳造化监狱认为,罪犯阿牛瓦落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向本院提出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的建议。经审理查明,考核期截至2017年3月31日,罪犯阿牛瓦落获得记功奖励3次。以上事实有罪犯减刑建议书、减刑审核表、奖励审批表等材料在卷予以证实。本院认为,罪犯阿牛瓦落确有悔改表现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提请对该犯减刑的建议合法,鉴于该犯财产性判项未执行,减刑适当从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阿牛瓦落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执行自2013年2月26日起至2027年7月25日止。本裁定宣告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周晓书审判员  仉志兰审判员  项 前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连 峰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