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行辖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曹继光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粤行辖6号曹继光:你诉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侵犯经营自主权一案,于2017年7月12日向本院提交起诉状。本院经审查认为:你向本院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案不属于广东省内重大、复杂案件。你可以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通知。二○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