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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行辖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曹继光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粤行辖6号曹继光:你诉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侵犯经营自主权一案,于2017年7月12日向本院提交起诉状。本院经审查认为:你向本院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案不属于广东省内重大、复杂案件。你可以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通知。二○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