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323刑初16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胡兴宇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灵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灵璧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兴宇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8-30
胡兴宇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灵璧县人民法院
灵璧县
刑事案件
一审
胡兴宇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