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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323刑初16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胡兴宇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灵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灵璧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兴宇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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