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824刑初4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被告单位北京读图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蒋某犯单位行贿罪一审决定书
法院
潜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潜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单位行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八条
全文
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延 期 审 理 决 定 书(2017)皖0824刑初46号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检察院:你院2017年6月5日以潜检刑诉[2017]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北京读图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蒋某犯单位行贿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期间,你院提出潜检公诉延[2017]1号延期审理建议书,建议对该案延期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被告单位北京读图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蒋某犯单位行贿罪一案延期审理。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