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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824刑初4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被告单位北京读图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蒋某犯单位行贿罪一审决定书

法院

潜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潜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单位行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八条

全文

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延 期 审 理 决 定 书(2017)皖0824刑初46号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检察院:你院2017年6月5日以潜检刑诉[2017]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北京读图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蒋某犯单位行贿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期间,你院提出潜检公诉延[2017]1号延期审理建议书,建议对该案延期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被告单位北京读图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蒋某犯单位行贿罪一案延期审理。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