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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4民初773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9-13

案件名称

北京新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顺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7734号原告北京新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顺天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北京新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新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53元由原告北京新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卢志成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赵齐跃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