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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3民初1326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强大应与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解放碑店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强大应,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解放碑店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103民初13260号原告:强大应,男,1940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被告: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解放碑店。本院在审理原告强大应与被告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解放碑店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强大应于2017年7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强大应自愿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强大应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强大应负担。代理审判员  乔传磊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王安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