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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624执恢4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8-09-14

案件名称

马光明申请执行邵红旗、李景荣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沈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丘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624执恢46号申请执行人马光明与被执行人邵红旗、李景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沈民初字第9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邵红旗、李景荣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马光明于2017年5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采取有关执行措施,被执行人邵红旗、李景荣已将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尽义务执行完毕。本院认为,(2015)沈民初字第9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马光明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沈丘县人民法院(2015)沈民初字第969号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