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民特6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1-14
案件名称
河南去吧看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大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河南去吧看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大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民特66号申请人:河南去吧看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锎,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倩,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河南省大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政清,该公司董事长。申请人河南去吧看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省大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3日受理后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河南去吧看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已的诉讼权利。申请人河南去吧看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故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河南去吧看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申请。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计200元,由申请人河南去吧看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审判长 朱梅审判员 秦宇审判员 邱帅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研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