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684执299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2994陈企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684执2994号申请执行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被执行人陈企明、俞志兰、陈胜: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申请执行陈企明、俞志兰、陈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4748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057699.33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057699.33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47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