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8执33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胡某某与吴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8执339号申请执行人:胡某某。被执行人:吴某某。本院执行的胡某某与吴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作出的(2017)湘1128民初32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