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74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王蓝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741号申请执行人王蓝飞被执行人黄永雷、黄春香:王蓝飞申请执行黄永雷、黄春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7)苏0684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37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537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王蓝飞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684民初9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