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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6执28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8-01

案件名称

安徽海峰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学院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亳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皖16执287号安徽海峰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学院:我院依据(2017)亳仲裁字第94号仲裁裁决书立案执行的安徽海峰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亳州学院仲裁纠纷一案,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