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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3刑初4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岳焕东、张宝军、宫铭阳、张青山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1,郑某,岳焕东,张宝军,宫铭阳,张青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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