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802执114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卢芳芳与董斌斌民间借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802执1141号申请人卢芳芳,女,1983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被执行人董斌斌,男,1981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修武县。本院作出(2016)豫0802民初2239号判决书已经于2017年6月2日生效,因被执行人董斌斌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卢芳芳2017年7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本院执行,现已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将执行款20000元及利息执行到位,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及部分利息,并同意本案结案。故此,依据本院(2016)豫0802民初2239号判决书,申请人卢芳芳与被执行人董斌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以执结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审 判 长 宋海燕审 判 员 程志猛代理审判员 李振虎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冯佳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