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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202民初129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8-31

案件名称

原告王爽与被告王守清、孔繁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爽,王守清,孔繁芹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0202民初1294号原告王爽,女,汉族,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被告王守清,男,汉族,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被告孔繁芹,女,汉族,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原告王爽与被告王守清、孔繁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05月01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原告王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二被告共同给付借款人民币118,000.00元,利息1,504.5元(从2016年8月22日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1%计算至2016年11月22日),利息至给付完毕时止,合计130,000.00元。���实和理由:原告与第一被告系朋友关系,第一被告于2016年8月初找到原告,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118,000.00元,原告与第一被告于2016年8月22日签订借据,第二被告以共同借款人的身份在借据上签字,双方约定了借款金额,以刘俊平的房产做抵押,并将刘俊平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抵押在原告处,原告当场向二被告给付现金118,000.00元。2016年10月初,原告找到二被告要求其尽快偿还借款,但二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给付,拖欠至今,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本院经审查认为,2015年,被告王守清因在王爽的姑姑王会芹处参与玩黑彩赌博,每天以电话的方式向王会芹报彩号,第二天再将购买彩号款给付王会芹,在几个月中,王守清欠王会芹赌资款大约几十万元,陆续偿还后,尚欠10余万元,因王守清已无偿还能力,王会芹提出,让其侄女王爽借钱��王守清以偿还欠款,王爽在其姑姑王会芹的授意下借给王守清68,000.00元,让王守清出具了80,000.00元的借据,(约定月利率5分,直接扣除3个月利息12,000.00元),并将王守清的朋友孔繁芹持有的登记为刘俊平的《私产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押给王爽,2016年8月22日,王爽又让王守清重新出具了借据,在该借据中,以5分利计算到2016年8月22日,借据金额变成118,000.00元。王守清因参与黑彩赌博而欠债,债主即是开设赌局的人,开设赌局的人授意其侄女借钱给王守清,用以偿还王守清所欠的赌资,本案中原告王爽是应当知道借贷用途的,而且在借款的表面方式上,此借款是直接给付了王会芹,因此,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审 判 长  朱利彪人民陪审员  冉祥君人民陪审员  段丽媛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刘家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