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103刑初45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8-23
案件名称
马晓辉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晓辉
案由
容留他人吸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辽0103刑初450号公诉机关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马晓辉,无职业。2014年4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6年4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3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5月14日被监视居住,于2017年7月21日被本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沈阳市沈河区看守所。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沈河检公诉刑诉[2017]2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晓辉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7年7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赫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晓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马晓辉和吕某一起回到家中,在吕某去卫生间期间,被告人马晓辉在卧室的桌上摆出冰壶,把约2分(0.2克)的冰毒放在锡纸上,用打火机烤冰毒,之后和吕某一起吸食。2016年2月下旬的一天吕某来到被告人马晓辉家中,在被告人马晓辉卧室中两人又吸食了约0.2分的冰毒。2016年3月末的一天的后半夜,翟某真给被告人马晓辉打电话,表示要到被告人马晓辉家中坐坐,被告人马晓辉表示同意,当时马晓辉家中卧室桌上摆放着冰壶和其吸食剩下的一点冰毒,其对来到家中的翟某真说整两口吧,翟某真就拿着冰壶吸了几口,之后离开。上述事实,被告人马晓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侦破报告、案件来源、抓捕经过、指认现场照片,证人吕某、翟某真的证言,被告人马晓辉的供述,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晓辉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晓辉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马晓辉曾因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马晓辉也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马晓辉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马晓辉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羁押刑期37日予以扣除,即自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8年1月1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李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高新本判决所依照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