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13执33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8-09-05
案件名称
李飞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奉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奉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13执333号申请执行人李飞雅被执行人宁波市双雄印务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飞雅与被执行人宁波市双雄印务有限公司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履行了案款,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