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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783民初1802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开平市固特美纸品有限公司与台山市利而进三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开平市固特美纸品有限公司,台山市利而进三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783民初1802号之二原告:开平市固特美纸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开平市百合镇桥上村委会上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799386425D。法定代表人:梁健华。委托诉讼代理人:梁结彬,是广东潭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台山市利而进三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台山市西湖工业投资示范区龙胜路21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7778104088。法定代表人:李家骋。本院在审理原告开平市固特美纸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台山市利而进三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开平市固特美纸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开平市固特美纸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2408元因撤诉减半收取1204元、保全费1070元,合计2274元(原告已预交3478元,退回1204元给原告),由原告开平市固特美纸品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长  张勇坚人民陪审员  蒋玉玲人民陪审员  黄武宁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许荣俭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