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8刑初1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李俊、余某、左某、孙某、蒋某、车某、张某、李某、高某、李某1、李某2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俊,余某,孙某,左某,蒋某,张某,李某,高某,李某1,李某2,车某
案由
非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十六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