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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8刑初1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9-07

案件名称

李俊、余某、左某、孙某、蒋某、车某、张某、李某、高某、李某1、李某2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俊,余某,孙某,左某,蒋某,张某,李某,高某,李某1,李某2,车某

案由

非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十六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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