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105执恢20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8-03-02
案件名称
杭州兴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蒋红兵、邹桂玲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105执恢205��杭州兴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蒋红兵、邹桂玲:申请人杭州兴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蒋红兵、邹桂玲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杭拱商初字第3172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