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恢16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冷建华;李百阳、任长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恢161号申请执行人:冷建华,男,1979年4月10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被执行人:任长辉,男,1974年1月24日出生,住天津市和平区。被执行人:李百阳,男,1976年5月28日出生,住天津市河北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冷建华与李百阳、任长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09)北民初字第1510号民事调解书,因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家全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艾 菁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