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05民特1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许某、武某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许某,武某
案由
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05民特16号申请人:许某,女,汉族,1950年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被申请人:武某,男,汉族,1948年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许某申请认定被申请人武某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日立案。申请人许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申请人许某撤诉处理。审 判 长 宋克己人民陪审员 常聪敏人民陪审员 方爱梅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郑君丽 来源: